北京市植物园管理处拟对“常规劳保用品项目”进行采购,现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发布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为做好职工劳动保护工作,根据单位管理规定及职工实际需求,现需采购一批职工日常工作所需的劳动保护卫生保健用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品类:
1.1个人洗护类
1.2面部清洁类
1.3衣物清洁类
1.4消毒清洁类
2.数量:约475人/次,以实际采购为准
3.预算金额:47.50万元(标准为500元/人·次)
4.合同履行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合同(项目)内容履行完成(采购人职工下单后5个工作日内保证送货到家),涉及售后的订单也在5个工作日内送货到家。
5.项目地点:北京市内,采购人或采购人职工指定地点。
6.项目采购方式:综合评分,以得分最高者中标。
二、项目内容要求
1.每年设定2个采购期限,每个采购期限为30天内。在采购人指定的采购期限内,供应商设置专供甲方采购货物的页面,所提供的网上平台的商品需要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进行品类限制,为与劳保用品相关的生活必需品,所有商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及行业质量标准,并且建议为国内知名企业产品或服务。不能出现烟、酒、奢侈品等与劳保用品不相关产品。平台能够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对平台商品池进行增减,简单易操作,下单后平台显示物流跟踪,支持包运费送货到家。
2.产品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应及时提供退换货服务及应急预案。
3.供应商负责将采购人职工选购的产品通过快递方式,邮寄到采购人职工指定地点。运输过程中(即采购人职工签收前),产品毁损、丢失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并及时解决。
4.供应商保证采购人或采购人职工所购买的全部货品为全新、完好,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及采购人其他要求,如果任一盒/份货品质量、品牌等与合同/文件约定的标准不符,供应商应负责立即免费更换。如更换后仍不能达到合同/文件约定标准,采购人职工有权退换货,无论交货当时是否验收通过。如因货品质量与合同/文件约定的标准不符致使货品更换或退货的,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供应商自行承担,同时应向采购人退还已支付的这些产品的货款(如有)并承担采购人职工由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5.供应商需保证本项目涉及范围的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卫生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产品来源渠道正规,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专供植物园职工采购的独立平台,平台技术成熟,操作便利。
(7)近三年来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无不良信用记录。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评审材料提交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请于2026年6月17日16:00前到北京市海淀区香山卧佛寺路国家植物园管理处人力资源科递交密封好的评审材料。逾期递交评审材料的,评审人不予受理。
2.评审材料包含:
(1)所有材料目录。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如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被授权人前来报名的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
供应商自行查询,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放入响应文件中。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
(5)提供人均500元/次的供货报价方案,包含具体品牌及相应规格数量,如包含潘婷洗发水500ml*2瓶,蓝月亮500ml洗衣液1瓶等具体明细。
(6)提供平台常规劳保用品种类数量证明材料。
(7)提供配送及售后服务方案,明确配送及售后响应期限。
(8)近三年在相关领域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者其他有同等证明力的文件)。
(9)供应商资格声明书(见附件)。
六、评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6月18日9时30分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香山卧佛寺路国家植物园管理处人力资源科。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植物园管理处
地 址:北京海淀区香山卧佛寺路北京植物园管理处
联 系 人:黄科长
电 话:010-62594019
附件:
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致:北京市植物园管理处
在参与本次项目响应中,我单位承诺:
(一)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